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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功立业"毕业生开始评选先进个人


(2004-11-13 03:16:58)

  本报讯 (记者任学光 见习记者杨佳薇)日前,记者从市政府获悉,从今年起省会将每两年在已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中开展一次“建功立业”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获选者将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并一次性奖励1000元。

  据了解,“建功立业”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评选对象是在省会各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管理、科研、教育、体育、科技、医疗卫生、商业流通、文艺创作、表演艺术等岗位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成考”、“自考”毕业生)。毕业生毕业年限一般不超过评选年度的前8年,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评选活动将在评选年度的第四季度进行,每届评选10至20名“建功立业”先进毕业生。石家庄市政府将给予获选者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一次性奖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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