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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禁止残疾人机动车营运" 不要断了残疾人的生路


(2005-03-08 02:27:02)

  本报特派记者吴艳霞

  “禁止残疾人从事驾驶机动车营运,这就是断了他们的生路,我们希望能够在这方面给残疾人开一个口子!”6日上午,全国政协“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组”小组讨论中,社会福利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主席邓朴方委员言辞激烈。

  邓朴方针对当前很多城市禁止残疾人开机动车营运的情况大发感慨,他说,残疾人从事这份营运工作,就可以养家糊口,可是,很多城市为了市容更加漂亮、交通更加便利,出台了禁令,结果,很多残疾人妻离子散,恶性案件不断发生,这是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大问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委员插话回顾了禁令出台的背景:残疾人开摩托车已经有相当长的历史,从上世纪90年代,残疾人从驾驶手摇三轮车到机动车,从自己代步发展到机动车营运,一开始还是比较好的,后来由于有些利润,就出现了两种情况,一是健康人也开始使用残疾人机动车,二是车型逐渐增大,速度变快,危险因素增加,很多地方就开始制止。他也认为,在这方面实行残疾人与健康人“一刀切”不合适。

  邓朴方说:“开始是省会城市,现在是300多个地级市,如今居然有的县里也做了这方面规定……”“是347个地级城市!”旁边的张海迪委员补充说。张海迪说,她曾经到一个交通治理典范的城市去,发现街上非常干净,几乎看不到残疾人运营,“难道是残疾人不需要吗?经过调查发现,是当地不允许。”

  郑斯林委员当场亮明了自己的4个观点:首先,残疾人机动车代步,是绝对不能禁止的;其次,营运中,残疾人与健康人不能“一刀切”;第三,营运中出现的问题可以规范;第四,工作要细致,不能简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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