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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称:个人、企业所得税都要调整


(2005-03-11 03:25:35)

  据新华社电 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9日举行记者招待会,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就税收工作回答中外记者时说,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有必要适当调整,企业所得税制度改革的主要设想是要合并内外资企业目前适用的两套企业所得税法。

  谢旭人在回答个人所得税改革问题时说,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职工工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也增加了。因此,适当调整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是必要的。

  他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经研究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问题。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适当调整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初步方案,下一步要按照立法程序上报国务院审议。审议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中相关的条款。

  在回答记者关于企业所得税合并的问题时,谢旭人说,为了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有必要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也提出要统一各类企业的税收制度,这自然包括统一企业所得税。

  他介绍说,企业所得税制度改革的主要设想,就是要合并内外资企业目前适用的两套企业所得税法,建立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对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近年来财政税务部门已经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今年将进一步深化这方面的研究,同时根据立法的程序加快推进这项改革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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