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十年的中国电信业变化,省会张先生清晰地记得,1993年在他安装第一部家庭固定电话时交了近4000元的初装费,然后既焦急又无奈地在家静等数月没有消息,最后还是托关系才顺利使用了当时颇有些高档的家庭电话。在1995年,他花费了当时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有点巨资味道的1万多元,使用起了模拟手机,那时,更多人称手机为“大哥大”。在那时,一个拥有12亿人口的大国,只有2000万的固定电话用户。而现在,我们拥有的数字资料是,移动电话用户已高达3亿多,已经超过了固定电话用户。
从一个到四个
1994年,注定要成为中国电信业新开端的元年而被记入史册。伴随着当年那场关于国企改革的大讨论,中国电信业长期封闭的铁幕,被逐一拉开。
1994年1月,吉通公司成立,被授权建设、运营和管理国家公用经济信息通信网(简称金桥工程)即ChiaGBN,与中国电信的ChinaNet进行竞争。两个月后,邮政总局、电信总局被分别改为单独核算的企业局。这实际上表明,在电信领域引入市场竞争已成为高层的一个确定目标。
那年的7月19日,中国第二家获得电信经营特许权的联通公司,经过将近一年的筹备,正式成立。这家由电子部、电力部和铁道部共同发起组建的、以经营基本电信业务为主的大型国有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
作为迄今为止唯一的全业务运营商,联通的成立动摇了邮电部对电信运营的垄断经营。
联通成立一周年后,北京、天津、上海、广州开始开通GSM数字移动电话。中国的电信消费者第一次体会到了市场竞争所带来的实惠。同年4月,中国邮电电信总局正式进行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走上了公司化运作的道路。
然而,将打破电信垄断的全部重任托付给资本金仅为13.4亿元的联通显然过于理想化。依托数十年的运营经验,以及遍布全国的接入网络,邮电总局在各个领域对联通展开了围追堵截。截至1998年底,中国联通净资产只增长了不到10亿元,资产负债率却高达87%;苦心经营的移动电话业务只占领了市场的7%,而数据、长话等业务基本上还是几张空牌照。
电信改革走到这步,政企分开势在必行。否则,拥有接入网优势的邮电总局会将任何与之竞争的对手轻松扼杀在摇篮中。
1998年3月,国务院开始组建信息产业部。第二年的2月,国务院对中国电信进行第一次分拆,中国移动集团、中国电信集团及中国卫通在2000年相继挂牌。
破局者出世
对中国电信的第一次重组完成后,似乎是作为进一步打破中国电信在固定电话垄断的补充,中国网通公司和铁通相继成立。
中国网通由四家实力雄厚的股东———中科院、广电总局、铁道部和上海联合投资共同出资组建。网通公司从一开始就仿照国外先进运营商的模式进行组建。其经营模式拷贝自美国和韩国的带宽批发运营商,公司人员多由外企和海外归国人士组成。
网通的成立给长期处于传统经营思想下的运营商带来相当大的震动。
与网通不同,前身是铁道部通信信息中心的铁通,由于拥有铁路沿线的光纤资源,加上部分地区铁通已经渗透进入了铁路沿线的小区。因此,铁通从一成立就将目标锁定在夺取中国电信四分之一的市场份额上,其法宝则是为使用铁通电话的用户免去高昂的初装费用。
但就在铁通挂牌前夕,信产部突然宣布取消电话初装费,令铁通大受打击。从某种意义上说,铁通的出现促进了电信市场的竞争,但它本身却没有做好应对竞争的准备。
不过,网通和铁通对中国电信垄断地位的打破,并不是通过业务上的竞争,而是通过另一场形式的“革命”来完成的。
2002年5月16日,中国电信南北分拆方案确定,新的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集团正式挂牌成立。吉通和网通公司被并入到网通集团。
重组与牌照
第二次分拆中国电信后,基本形成两大固网运营商———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两大移动运营商———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再加上铁通和卫通的4+2局面。重组在表面上解决了中国电信过分垄断的问题,可又带来了新的难题。移动业务对固网业务的替代效应日趋显著,3G似乎成了固网运营商获取移动牌照的捷径。于是,从2002年开始,围绕着何时发3G牌照?发几张?采用何种制式?就成为业界一直争论不休的话题。
四张3G牌照曾经被认为是一种毫无悬念的说法,但持有这种观点的人显然忽视了国资委的作用。随着国资委对于电信市场的强力介入,运营商将不再被允许投资修建新的移动网络。对于国资委来说,它的目标是最大限度的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至少目前是如此。因而,投资新建3G网络,然后任由四家运营商展开激烈的价格战,都是对国资委这一现实目标的偏离。
“四合二”和“六合三”都过于激烈,容易给产业带来伤筋动骨的振震。所以,当全部的目光最终都聚集到联通手中所拥有的两张移动网络时,分拆联通的传言早已漫天飞扬。
时光流逝,如梦似幻:三大运营商老总在一夜之间成了竞争对手的掌舵人,电信业的重组猜想在人们嘴边如同玩耍积木般随意组合;长达数年的有关3G牌照的争论仍在此起彼伏;除此之外,令我们操心的事情还有很多———自主研发的移动标准,国产设备厂商要占半壁江山,政监分离……
(欧阳长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