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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被虐女童事件再调查


(2005-06-12 10:57:31)

  躺在行唐县医院里的晓霞开始享受关爱,当记者昨日再次来到医院看望她时,病床上下都摆满了水果、食品等慰问品,法医正在一丝不苟地对她千疮百孔的身体进行检查,据介绍,这将是以后对晓霞的堂婶———乔金彦进行法律惩罚的依据。晓霞命运大悲大喜的转机是山照村民所满意的,当记者沿着泥泞的道路再次来到山照村时,村民们说,就是你们的报道,救了这个可怜的孩子一命。

  “她的目的是晓霞家的三家房!”

  晓霞家在村子的西南角,记者的车从整个村子穿过时,就吸引了众多村民的目光。然而,当记者来到晓霞家时,两把铁锁把门,晓霞的堂婶已不知去向。

  晓霞的家是三大间盖起时间并不很长的房,外面用水泥磨平的,这在山照村应当属于家境中等的住房,据村民们说,其父盖铁锁辛苦一生才盖起了这三间房。在盖铁锁去年5月因病去世之前,他将晓霞托付给了叔伯弟弟盖振平,双方的条件是,盖振平将晓霞抚养成人,之后这三间房归盖振平所有。

  盖铁锁担心的是自己痴呆的妻子在自己死后不能照顾晓霞,晓霞的母亲是1997年流浪至山照村的,被盖铁锁收留,1998年生下了晓霞。因此,他将晓霞托孤给自己最亲近的人,并以三间房作为代价,以为可以安心地离开。但他永远也不会想到,他的撒手人寰,也正是晓霞噩运的开始。

  晓霞家的西邻就是盖振平家,因为不在一个胡同,两家中间的院墙边上各放置了一个梯子,有时就从梯子上互相穿过,这也成为日后乔金彦为晓霞的受伤寻找的一个借口,她说晓霞“爱爬墙头”才摔伤的。但一个事实是,和晓霞家高大的三间房相比,她家低矮的房屋显得很破败。一位村民说,她家不着急盖房,因为有晓霞的三间房呢———她收养晓霞的目的就是人家那三间房,晓霞其实是一个负担,她才不待见呢。

  山照村的村民仍然用“收养”一词,但记者从该村的盖支书处了解到,盖振民并未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其实,用“寄养”才合适。

  晓霞曾被扔在猪圈里

  6月9日,记者在山照村采访,并将晓霞带到县医院看病。当时村民们告诉记者,如果你们不带走晓霞,她就死定了!然而就在记者带走了晓霞后,乔金彦就爬上了晓霞家三间高大的平房屋顶,开始骂开了大街。她骂村民们多管闲事,将她打伤晓霞的事告了官,在她的心里,可能并不知道报社和官是两回事。村民们特意告诉记者,她没有骂记者,“可能她以为你们是当官的呢!”


这就是晓霞睡觉的水泥池子

  从下午4点开始,乔金彦一直骂到晚上八九点钟,直到她骂累了,村民们才听不到她那聒噪的声音。

  6月10日,派出所民警进村,开始逐户进行调查后,乔金彦没有再骂街。6月11日,包括晓霞家在内,两个大门都紧锁,乡亲们说,可能是见事闹大了,她“臊走了”。

  在村民们的帮助下,记者翻墙进入乔金彦家,因为村民们要求记者看看晓霞睡觉的地方。在乔金彦家盛放杂货的偏房的窗台底下,有一个水泥池子,大约六平方米,底下铺着一些烂衣服,旁边有破棉被,乡亲们告诉记者,晓霞就睡在这里。有时乔金彦下地干活,就把晓霞捆绑在里面,防止晓霞乱跑。乔金彦打晓霞有时也在这里,因为都是关着门,乡亲们只能听到从这里传出来的晓霞凄惨的哭叫声。

  在乔家的猪圈里,记者看到里面竟然还有碗、缸子等东西,据说,晓霞也曾经被扔在猪圈里。在村民们给派出所打的证明中,曾经提到了这一点。

  乔金彦母亲称“俺不管她”

  乔金彦能“臊”到哪儿去呢?乡亲们说,她娘家就在离该村十几里地的羊柴村,估计回娘家躲着去了。

  乔金彦的母亲接待了记者,她说女儿在要吃晌午饭时被市仝派出所的人带走了,“听说是因为打孩子的事儿。”她说,平时她很少到女儿家去,偶尔去一次,看到晓霞身上的伤,她也问过,但“孩子说是自己摔的,不是打的”,她也不放心,“我告诉金彦,不要打人家的孩子,她说不打。”

  对于乔金彦被派出所带走,这位老母亲说,“俺不管她,说她也不听,俺管不了。”

  乔金彦14岁的儿子也在姥姥家中,他警惕地瞅着记者,目光有些游移不定。他告诉记者,见过妈妈打晓霞,妈妈也打过他,不过打得较轻,身上没有什么伤痕。

  派出所内记者与乔金彦面对面

  在市仝乡派出所,记者终于见到了乔金彦,此时,她刚刚被录完了口供,但钱金生副所长告诉记者,她的口供中仍然没有太多承认殴打晓霞的供词。


乔金彦被派出所刑拘

  据介绍,6月10日开始,钱副所长就进驻了山照村,入户调查,掌握了大量的乔金彦殴打晓霞的证据。6月11日,他们对乔金彦采取了强制措施,并迅速进行了讯问。但一到关键问题,乔金彦就否认,她甚至说,晓霞身上的伤都是摔的。由于仍是讯问阶段,警方的笔录没有允许记者查看,但警方允许记者与乔金彦做了一次面对面的对话。

  记者:你打过晓霞吗?

  乔:打过。

  记者:用什么打的?

  乔:用手,扇她巴掌。

  记者:那晓霞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乔:她自己摔的。

  记者:嘴上的伤也是摔的吗?

  乔:她摔倒时正好摔在一块木头上,划的。

  记者:膝盖上的伤呢?

  乔:她爱爬墙头,跪在墙头上蹭破的。

  记者:胸前、后背的伤也是摔的吗?

  乔:……

  然而此后不久,乔金彦又否认了这些说法,她承认用木棍、柳条打过晓霞,但不承认用过铁锨、剪子等。至于为什么要打晓霞,她说这孩子傻,有时候尿到裤子里,甚至拉到裤子里,于是就打她。

  相关部门早就知道晓霞情况

  其实晓霞一直是乡妇联救助的对象,至今她仍然享受着妇联的困难补助。但乡妇联真正得知晓霞被虐打,是在今年3月底。乡妇联的赵主任6月11日一直在县医院陪护晓霞,她告诉记者,为了晓霞的事,她和乡司法所的刘主任多次做盖振平的工作,并为晓霞寻找出路,但收效甚微。她说,晓霞的亲生母亲已改嫁到该县的独羊岗村,嫁给了一个55岁的老头,他们多次找到其继父,做工作让其履行抚养义务。对方开始表示同意,但后来因其患有严重疾病,以无力抚养为由,拒绝收养晓霞。鉴于乔金彦屡次虐打晓霞,乡司法所、乡妇联责令盖振平不准外出打工,专门在家做好监护工作,并安排晓霞与乔金彦分开居住。

  至于为什么不报案,刘主任和赵主任都告诉记者,他们在对盖振平进行调查时,盖振平说派出所早在春节前就派人来过,对此事进行过调查,“既然派出所已经知道了,我们认为就不用报案了!”

  对此说法,市仝派出所的马所长予以否认,他说直到6月9日记者在现场采访时,乡里才给他打了电话,6月10日,司法所和妇联才正式来到派出所报案。至于为什么6月9日没有出警,马所长告诉记者,这件事并不是正在发生的虐打案件,当时派出所仅有的两名有执法权的干警都在办另一件案子,也腾不出身,因此才没有出警。

  律师说法:乔金彦的行为已构成犯罪

  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于晨宏、王海鹰律师受团省委委托,对晓霞被堂审虐待一事发表了看法,认为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乔金彦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因为比对《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有关规定,晓霞所受之伤至少构成轻伤,故此在这一点上,两个罪名的要件都是符合的,关键在于晓霞是否是乔金彦的家庭成员,文中说乔收养了晓霞,但这只是通常理解,法律上所指的收养是指按照我国《收养法》办理了收养登记,形成了拟制血亲关系的行为,否则该抚养晓霞的行为只属于《收养法》第17条规定的一般抚养行为,晓霞只是被临时寄养在堂婶家,晓霞不是其家庭成员,晓霞堂婶的行为应依照故意伤害罪定罪。

  对于晓霞婶婶行为的刑事追究,按照现行法律,无论晓霞婶婶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虐待罪,如果不是构成重伤,都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应由晓霞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但由于晓霞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亦无民事行为能力,故此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条关于监护人代为提起诉讼的规定、《民法通则》第16条关于监护人的规定,晓霞父母所在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可以代为提起自诉。

  河北天宏律师事务所臧济华律师、刘士乾律师也发表了同样的看法,他们认为对晓霞实施暴力的堂婶的行为构成了犯罪。晓霞失去了父亲,母亲又没有抚养能力,作为亲属的远房叔叔是可以作为晓霞的监护人,但需要经过父母所在单位或当地村民委员会同意。如果得到同意,晓霞受到如此虐待,虐待者构成了虐待罪;如果没有经过同意,则远房叔叔不具备合法监护人资格,收留晓霞期间,对晓霞实施暴力的虐待者晓霞的堂婶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如果对晓霞实施暴力的行为使晓霞造成了轻伤以上的后果)。无论哪种状况,施暴者均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本报记者:王萌,徐东洲/文;韦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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