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玲 李慧敏
读者讲述:小区公共用地私建车库
海港区燕西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士给本报打来电话说,他家住在燕西里小区很多年了,这几年,邻居们生活条件都好了,都购置了私家车,这当然是好事。可是,燕西里小区是老小区,没有配备车库,邻居们就想着法给自己的车找窝,于是,该小区4栋楼楼下先后搭建了七八个车库。
大家都觉得,他们占用居民的公共用地私建车库没有道理,就找他们商量,能不能把车库拆了。但没想到,他们反而觉得自己很有理,根本不理会居民们的意见。协商不成,大家只好向土地管理和规划部门投诉,执法人员实地勘察后,令其拆除,可是他们就是不拆。这事都拖一年多了,也没能解决。这位男士非常气愤对记者说:“我想通过燕赵都市报呼吁一下,让大家讨论讨论,也给我们出出主意。”
另外,昨日上午,山海关船厂宿舍一位先生来电说,他们生活小区30栋东西两侧和43栋西侧,有很多铁皮车库,都是一些居民给自家车搭的车库。现在邻里们对私建车库的居民意见很大,都觉得他们为自己的利益占用大家休闲、活动公共场所的行为十分可气。而且,那么多铁皮车库,乱七八糟地摆放在小区里,也不好看。
他还告诉记者,听说最近船厂要给居民们盖一个集体的停车场所,大家知道这个消息后都特别高兴,可是这些私建车库的居民竟表示反对,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
在记者对此事的采访中,一位居民说,有车族爱护自己的车无可厚非,可是占用小区的公共地盘就不对了。他们自己觉得自己的车库不碍事,不过如果大家你盖一座车库我盖一座车库,道路越来越窄,环境越来越差不说,恐怕不久谁的车都够戗能从小区里出来了。
让居民最觉得可气的是那些被执法监察队员告知后还赖着不拆的人,知道自己做得不对还不改正,难道非得等着被忍无可忍的居民们告上法庭吃官司不成?
规划部门:这种行为已构成违法
为此,记者采访了秦皇岛市规划局执行科工作人员。该科聂科长介绍说,根据《规划法》,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任何工程,都要向当地土地规划部门的报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但是前提必须是土地的所有权必须属于报批人。在居民生活小区内私建车库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的《规划法》,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居民遇到这种问题,可向海港区国土资源局举报,举报电话是:3064037。
根据《秦皇岛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中的第四十六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所以居住在有物业的小区的市民们也可以选择向物业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