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驻京记者程福俊) 昨天,公安部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上半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王金彪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90270起,造成41933人死亡、221838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7.1亿元。其中,私用车辆交通肇事104078起,超过总量一半以上并导致19289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私用车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42.9%和44.4%。
据王金彪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80起,造成1266人死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6起,造成360人死亡。分析上半年道路交通事故主要特点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不按规定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仍然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二是营运车辆交通事故数量大,特大事故居高不下。三是公路危险路段、安全防护水平低的路段事故突出。四是农村地区交通事故仍然较多。五是私用车辆交通肇事上升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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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电(驻京记者程福俊) 今年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对那些未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公安交通部门可根据条例规定予以扣留罚款。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王金彪在介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实施情况时说,公安交管部门根据条例将依法对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进行监督,一是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机动车检验时,要查验车辆所有人或者登记人的交强险凭证和标志,二是在道路执勤执法工作当中,主要是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和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也要查验交强险的标志。对于没有办理机动车保险的,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扣留车辆,并告知当事人去补办交强险,办理保险之后,要及时发还机动车。当然,对没有办理交强险的会处以最低保险限额应交纳保费两倍的罚款,对没有携带或在车辆上粘贴保险标志的,可处以200元罚款。